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青岛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委托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组织招聘,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所属有关单位及相关分、市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计划
即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0名,招聘职数、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职位表》。
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二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特巡岗位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专业对口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岗位的应聘资格及条件,详见《2021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特殊岗位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具体学历以《2021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为准。
(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6,不合格;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piao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11月26日17: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具体报名方式及职位表 请扫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