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市北区邱县路的市民王女士向信网反映,自家附近有一所儿童艺术培训学校,名字叫冠嘉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位于街道网点4楼的位置。王女士认为,青岛市对于儿童教育培训楼层有规定,一般不能高于3楼,不知道他们这么做合不合规?针对此事,市北区教育体育局的工作人员称,像“原则上不得高于3层”这种,他们在确定培训机构消防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是允许办学的。
王女士家住市北区邱县路,最近想给孩子报个培训班,经过查找,发现在家附近的邱县路64号有一所冠嘉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符合需求,她上门查看,却发现一处令她十分不解的问题。
“这所学校位于街边网店的4楼,记得青岛市有文件曾规定,儿童培训机构不得在高于4楼的位置。”王女士表示,因为培训对象是儿童,所以培训机构的位置要做足充分的安全考虑,一旦出现紧急情况,3楼以下的位置明显更加便利于逃生。所以她对于这一方面表示了担忧。
对于王女士所提出的问题,信网查询发现,青岛在2018年的确下发过《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对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举办者、机构名称、章程、管理制度、办学场所、设备设施等诸多条件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在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方面,《标准》中曾规定:不得选用居民住宅、仓库、地下层、无施工许可证建造房屋、无产权证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学前教育年龄段的培训机构,办学楼层原则上不得高于3层。按照这一规定,开设儿童培训机构确实是有楼层限制。
(来源:信网)
信网来到位于邱县路64号,在楼下看到,在网点4楼悬挂了冠嘉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的招牌,从楼一侧的通道进入楼道,一进门能看到该学校的展示牌,写着:冠嘉艺术由此上四楼。
(来源:信网)
信网来到四楼见到了冠嘉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对方表示,目前学校主要从事舞蹈、声乐方面的艺术培训,主要招收的学员为5到12岁的儿童。对于王女士所担心的楼层问题,负责人表示:“据我了解,应该是只有幼儿教育可能有这方面的要求,儿童培训方面应该是暂时没有,并且学校办学也取得了民政局及教育局所发的相关资质证件。”随后负责人给信网出示了由教育局下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信网通过百度地图查询到,不仅是冠嘉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其实市区内这种高层开办培训学校的情况也极为普遍,威海路盛锡福商务大厦12楼就有一所少儿书法培训,同安路886号B座4楼也有一处少儿乒乓球培训……
既然《标准》有规定,为何教育局又为其下发了《办学许可证》,为进一步查清情况,信网联系了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该方面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像规定中所说的不得选用居民住宅、仓库等,这种属于硬性的要求,是明确禁止的,但像“原则上不得高于3层”这种,他们在确定培训机构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