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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法院立案庭:交通事故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2021/7/14 11:05:23

“法官,你听听,她说我开的是个小破车,还说我讹人,修车都是实实在在花出去的钱,我坚决不和这样的人调解,我要求鉴定!鉴定出多少钱我也认!”一起交通事故的原告向即墨法院立案庭的姜斐斐副庭长诉说着案情及不满。未及安抚原告,被告两口子也气冲冲地说:“之前说好赔她1万元修车就行了,现在得寸进尺,狮子大开口!”到了法庭的当事人双方本就积攒了很多矛盾和怨气,双方几句话又将矛盾进一步激化,互不相让。
案件源于2020年的一次交通事故,两被告的儿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上了原告驾驶的轿车,经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被告的儿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双方对维修车辆的费用难以达成一致,经一年多的拉锯战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
双方情绪激动,意见分歧较大,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来法庭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相互指责只能激化矛盾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被告的儿子作为未成年人,又无牌驾驶无证机动车,多么危险,所幸没有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了还可以维修,如果发生更严重的人员伤亡后果,将难以挽回,追悔莫及。”被告听了点头称是,称儿子发生这次事故以后家里人也非常后怕,作为家长今后一定尽到监护职责。
承办法官继续向双方释法明理:被告儿子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因未给车辆投保险,被告应承担因事故造成的损害责任。但高昂的鉴定费用、耗时久的鉴定程序又会增加双方的诉累,如双方都互让一步就可以把纠纷一次性了结。被告的儿子事后非常后悔,也通过这次的事情受到教训了;谈起被告的儿子,原告也点头认可其认错态度很好。双方态度渐渐缓和,同意坐下来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现场通过微信转账赔偿了原告损失,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就此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这是即墨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日常缩影。民事案件虽小,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待,近年来,即墨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理情相融合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表示,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对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都是潜在的危险,轻则扣车拘留受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此外,摩托车作为机动车,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视情况选择投保商业三者险,一旦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不仅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也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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