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交警向市民发出倡议:依法规范停车,争做文明市民2021/6/20 8:38:28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即墨交警向即墨市民发出倡议。原文如下:
交通文明我先行 共创文明典范城
即墨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倡议书
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和谐生活的音符。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自觉抵制“四乱一不礼让”(乱停车、乱变道、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特向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遵章守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重点整治:
(一)乱停车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违法停车行为。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违法停车行为。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违法停车行为。
4、在停车场、停车泊位及其他停车设施外,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行为。
(二)乱变道
1、机动车借道通行或变更车道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2、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
3、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机动车未让右侧车道机动车。
4、公共汽车超越前方车辆后未及时驶回原车道。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三)乱闯红灯
在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1、在机动车信号灯的红灯亮时,机动车进入路口违法通行;或没有按照本车道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2、在非机动车信号灯的红灯亮时,非机动车进入路口违法通行;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未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3、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红灯亮时,行人进入路口违法通行;在没有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行人未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四)乱穿马路
1、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3、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4、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
5、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五)不礼让斑马线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希望大家自觉守法,摒弃陋习,积极劝阻、举报身边的交通违法。
二、文明礼让,安全出行。礼让是一种价值导向。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每个人过马路都希望机动车停一停、等一等,驾驶员也希望行人按交通规则走好自己的路。遵守交通法规、彼此真诚尊重,才能让我们的出行更加安全有序。
三、全民参与,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城市的“形象窗口”,大家要积极参与到“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活动中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文明驾车、文明行路,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支持者、倡导者、守护者,共同抵制“乱停车、乱变道、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争创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即墨公安交警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时刻接受您的监督。
祝您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