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入职满一年才交公积金?青岛聚创环保集团规定引员工不满2021/6/18 9:06:09
近日,市民刘女士反映称,自己工作所在的青岛聚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入职满一年,公司才给交公积金,此项规定遭到刘女士和其他员工的不满。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的确有员工反映此事,目前公司正在修改制度当中。
青岛聚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市民刘女士是该公司的一名员工,近期因交纳公积金的问题,让刘女士和其他同事不满。“按照相关国家规定不应该具有劳动关系后,公司就开始交纳公积金吗?那为啥我们公司可以要求入职满一年后交纳,这种做法真的合规合法吗?”刘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青岛聚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负责研发、制造安装和销售环保设备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记者联系到该公司相关人事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前的确有员工反映过此事。“在有同事反映过公积金问题的时候,公司就已经在调整制度了,目前还在修改当中,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领导层与员工层进行洽谈。”
对于此前为何设定该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入职满一年才可交纳公积金的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从我入职就有这项制度,所有的制度都是有缺陷,有缺点的,我们也是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改。”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设定的新制度需要等到相关流程走完,员工们没有意见后就能实行。
针对该情况,记者联系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政策入职签订了正式的合同后,双方具有了劳动关系和工资关系,公司必须给员工交纳公积金。“对于此类情况,市民可以到单位开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维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