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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454     * 贴子主题:擅行人脸识别,谁会是青岛第一家被处罚的开发商?

靓妹:科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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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2/4/11 13:47:49
违规收集人脸806888张照片 卓越集团一项目被罚18万元!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南京卓越蔚蓝星宸项目因违规安装使用面部识别系统,收集人脸面部照片信息,被罚款18万元。
距离3·15晚会曝光“谁在‘偷'我的脸?”,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距离《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正式施行也近半年,而在房地产行业,使用人脸抓拍的情况依然十分普遍,更有知情人称,95%的售楼部都在使用。
除了南京卓越,近期被处罚的房企还有很多:南京花样年、天津新城、宁波融创、苏州东澄、杭州卓越、合肥佳兆业等等。
一边是舆论喊打,监管重罚,一边却是铤而走险,屡禁不止。
原因何在?
开发商的飞单困扰
开发商为什么一定要用人脸识别,甘冒各种风险呢?
这就要从他们的飞单困扰说起了。
为了增大销售力度,全民营销成为很多房企的选择,其核心推动力在于“返佣”。在金钱的推动下,销售的涟漪可以波及很广,裹挟多路资源,聚沙成塔式的为楼盘去化。
一开始的效果很好,先采取这个模式的房企,甚至和其他房企有了销售模式代差,仿佛热兵器对待冷兵器一样。但是随着全行业跟进,效果开始递减,而且因为竞争逐步白热化,一些弊病也开始显露出来。
首先是地产营销被打死了。
十年前,或者更早,地产营销的重点还是客户体验至上。为了触及客户的G点,各家开发商各个项目的营销团队挖空心思拼创意、搭氛围,大家比拼的是平面广告的创意、营销战略的颠覆性。虽然时有低俗、荒唐之举,但是整体而言,彼时的地产营销生机勃勃,想象力旺盛四溢。
十年后,想象力的鸡蛋在“返佣”这块石头面前碰的一地稀碎,只能苟且偷生:营销活动是千篇一律的酒店发布会,售楼处成为“线下看房+合同签约”的落脚点。而那些曾经灵气活现的营销团队,也沦为“案场接待+执行对接”的机械执行者。
现实总是残酷的,说一千道一万,不如返佣两三万。
这引发第二个弊病:渠道分销异军突起,开始喧宾夺主。
全民营销让购房者意识到,自己买房的钱,有一部分会返佣给别人,那为什么不联手中介或者置业顾问拿回“自己的钱”呢?
购房者图便宜,渠道商求人气,一拍即合!
利益让渠道商和购房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碾压式的流量压迫,开发商只能交出商品房销售的话语权。而地产营销团队在KPI导向下,只好过起朝扣渠道门,暮随客户尘的生活。
还谈劳什子的创意、氛围,确客、判客才是头等大事。
客户就赢了吗?
也难说,除了羊毛出在羊身上,买房体验也极大恶化了,包括卖方的服务、价值的判断,都被几万块钱的返佣穿在鼻子上牵着走。
还有各种潜在的纠纷。
便宜从来都不便宜,你太过在意返佣,返佣就会变成麻烦投下的鱼饵。
这是全民营销的第三个弊病,客户体验恶化 ,纷争扰扰。
一个人站起来看电影,最终导致全电影院的人都只能站着看。大家都别扭,而且很累,但是已经坐回不去了,只好互相嫌弃又不离不弃。
能算计的只有利益了。
对开发商而言,上渠道是为了生存,减少飞单是为了控制成本。
所谓飞单,就是自然到访的客户为了优惠又找渠道分销,导致开发商需要多给渠道分销佣金或者提成,因而成本增加。
飞单的成本有多高?
青岛曾经有个项目,连续数月成交超过百套,但是自然成交客户从66户/月陡降到12户/月,按每套佣金3万元计算,存疑的营销费用超过一百六十万元。
老板心里能不憋屈吗?
于是采取人脸识别系统识别客户是自然到访还是分销客户,成为解决飞单困扰的选择。
据不完全统计,较早在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是2019年的广西贺州,目的就是迅速区分客户类型,确定看房者是自然前往还是中介带看。
人脸识别的法律框定
但是人脸识别系统很快陷入争议中。
最开始是营销方面的争议,开发商依照人脸信息来决定差异化对待客户,涉嫌不正当竞争。
此前,因为人脸识别系统在多个行业的普及,侵犯客户隐私权的质疑声已经存在。直到2021年的315晚会被曝光,相关的讨论开始成为社会性话题。
把话题拉上热点的,是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的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
一下就引爆了公众的焦虑情绪。
因为人脸和指纹、虹膜等生物特征一样,属于不可更改的“人体密码”,是个体信息安全的最后防线。如果任由随意采集并缺乏安全监管机制,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在现实中,去看个房之后就会接到无数中介、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生完孩子才出院就被妇婴用品推销商缠上等等骚扰行为,是每一个人都曾经历过的,给日常的生活平添焦虑。
焦虑情绪被引爆,法律开始介入。
关注度比较高的,是浙江宁波的一起案件:一名女士原打算享受购房优惠,在通过中介机构分销购房时,却被告知因人脸识别记录而无法得到优惠。这名女子认为开发商这样做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她质疑:不经过自己允许,开发商凭什么可以采集自己的人脸信息?如果自己的人脸信息被用在不正当的地方,那么利益肯定会受到侵害,而这样的危害是未知的。
此后,浙江慈溪检察院就部分售楼处人脸识别系统涉嫌侵犯不特定消费者人脸信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召开检察听证会。听证会的焦点是:房产企业是否能够收集消费者人脸信息、人脸信息存储在哪里、存储期限有多久、是否有泄露风险、是否会被用于非法目的等。
听证会的最终共识是:售楼处行为涉嫌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个共识算是主流判断,相关争议中的法律口径,均大同小异。
直到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人脸识别的法律框定正式达成。该法规定,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才能获取人脸信息。
这意味着,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未经客户同意收集人脸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各地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亮剑。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在关于人脸识别的案件审理中明确规定,要积极倡导民事公益诉讼
也就是说,鉴于人脸识别的隐秘性高,消费者会面临维权成本高、收集证据难等困扰,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以及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代表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科技进步匹配法律监管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以后,如果售楼处要获取客户的人脸信息,必须在场所中作出明显标识,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取得客户的同意。
如果开发商未能做到以上几点,擅自对客户进行人脸识别就是违法,严重的甚至会构成涉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
青岛的情况
在青岛,售楼处遍布摄像头是普遍现象。
在多家媒体的现场走访中,包括金沙乐府、佳源双子星城、中南林樾等各家售楼处的摄像头数量均不少。其中辽阳西路上的远洋万和城售楼处,记者粗略数了一下,至少有9个摄像头。
面对媒体的采访,大多数售楼处均否认存在人脸识别,称摄像头只是正常的安保系统。只有青岛印象滟的置业顾问表示存在人脸识别系统,但是置业顾问称信息把控比较严格,只是用来区分客户。
这名置业顾问解释区分客户的意思是:你来过售楼处后,就不能通过别的渠道了。
房产中介们的说法,则跟大多数售楼处完全相反。
有房产中介透露,现在青岛的售楼处基本都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主要是为了区分客户是自然到访还是渠道带访。原因是楼盘项目与中介合作的窗口已经打开,为了鼓励中介带客户,会给中介提供一部分团购的房源,也就是“团购价”,通常的优惠是一个点(1%)。这个优惠,自然到访的客户是享受不到的。
对于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总房款来说,“自然到访”和“渠道带访”的价格差距会达到几万元。而这个价差,开发商就是靠“刷脸”进行区分的。
中介们的说法也被即墨万达广场的做法证实了。
上个月底,有媒体报道称,即墨万达广场项目楼盘因为说好的买房返佣金成了“画饼”而与客户发生争议,该项目的置业顾问解释原因的时候称:通过售楼处人脸识别系统显示,该客户完成注册后不满30分钟就来到了售楼处,售楼处上报集团之后,集团认为不符合规定,所以不能享受返佣的福利。
如此公开、坦然地承认售楼处安装有人脸识别系统,只是为了拒付三万元返佣,可见完全没有关于违法的认知。
缺乏认知的也包括万达广场项目,置业顾问的说法映射出的是整个项目团队的认知水平。
可能青岛楼市里的大多数开发商,也都是这个认知水平吧。只要随便打听一下,渠道分销让渡部分佣金给客户的事情比比皆是,有时候甚至广而告之。而要区分渠道带客和自然到访,防止飞单,开发商目前也只有依赖人脸识别系统这一个方式。
肯定地说,售楼处进行人脸识别当然不是为了泄露客户的隐私,而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就不惜违法,只能说明法治意识薄弱,还有违法成本太低。
面对人工智能的发展,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是法律先行,而我们则更倾向于加强企业自律和事后监管,现在来看,企业自律是靠不住的。而在青岛,目前事后监管也未落到实处:还没有一家开发商因为擅自对客户进行人脸识别而受到处罚。
不过,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施行,各地的处罚动作不断,青岛必定也会跟上。
良法促善治,谁会是青岛第一个被罚的开发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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