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12/2 11:05:23
[size=4]颐佳苑养老中心是即墨民政局注册的标杆养老机构,领导也经常光临指导工作,希望不要辜负领导们的期望,悬崖勒马 回头是岸[/size]
[size=4]即墨区蓝村法院判决书的一些疑问:[/size]
[size=4]1,通片判决书,不遗余力强调老人年老体弱,年事已高,试问?谁家的父母才18啊?[/size]
[size=4]2,判决书极力强调入住老人与养老院签订的协议:自愿承担所有意外风险。这就是说:签个生死状,就可以打死你。[/size]
[size=4]3,同时老人的死亡是养老院护工喂饭导致老人窒息死亡,并非老人有哪些疾病造成的,并且这个事实,养老院、法庭都没有异议。[/size]
[size=4]但是判决书也没有明确指出需要老人担责的解释,这就是底气不足的表现,中国法官有很大的自主断案权,就是说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识形态,去判定案件,例如:你把老人发墙头可以判你很孝敬 因为感觉你这是让老人凉快凉快。也可以盼你不孝敬 因为这个法官是个孝子[/size]
[size=4]3,判决书全片论调就是,老人的死亡确实是护工喂饭窒息死亡的,但是养老院护理得当,救治得当等等没有任何责任?那么老人窒息死亡是怎么造成的?判决书没有任何解释,也看不出判决书明确指出哪一点是老人自己造成的。既然不是养老院也不是老人自身造成。那些窒息老人的油条你如何解释?窒息物:油条。窒息物来源:颐佳苑。死亡地点:颐佳苑、如何到老人嘴里的:护工喂饭、是否事实:是。颐佳苑有责任吗:就没有 老人有责任吗:你猜[/size]
[size=4]4,判决书安眠药的解释,我想笑,大哥这是法律文书好不好。众所周知:安眠药只对睡眠有促进作用,即便服用过量,只会导致服药人丧失意志直至死亡,而不会影响进食?众所周知?安眠药有副作用好不好啊?你说的那是药物的疗效、真郁闷。服用过量 也有个死亡过程吧?清醒-昏迷-死亡。这种状态下,吃饭开车语言表达能力等等都会有影响。众所周知:刀是用来切菜的,它也可以杀人。众所周知;水是用来喝的 但是也能够呛死你[/size]
[size=4]5,判决书简易程序时效问题?6月5号开庭按照简易程序应该在9月5号前判决。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却是11月23号。判决书的时间落款是9月4号?什么情况?[/size]
[size=4]6,老人房间安装了监控,护工喂饭的整个过程记录的非常清楚。所以因为护工喂饭造成老人死亡的事实他们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监控录像,老人的死亡可能都就判决老人要给养老院赔偿了。[/size]
[size=4]7,判决书明确解释和说明:护工没有任何责任,养老院和老人死亡没有任何责任。睁眼说瞎话吗你。老人在睡觉护工就把老人拖起来喂饭,不洗脸不刷牙,不先喝口水,不下地活动活动,喂饭手去掰油条,油条还是干的 先喝粥后吃饭 起床到吃饭间隔时间不到20秒,一口饭间隔10秒,你说护工喂饭不快?你自己试试一口饭从咀嚼到吞咽下去需要多长时间,正常人30-50秒。[/size]
[size=4]8,判决书:抢救及时 护理得当 养老院值班医护人员在哪里?全部护工没有一个有急救知识,噎食事故的黄金抢救时间6分钟,老人都失去意识了,再打个120就是抢救及时。[/size]
[size=4]9.判决书认为 护工资质取消了,所以养老院没有责任 真晕了 护工资格证有没有对你噎食老人没有直接关系,你有证没证都要负责人。你开电动车撞死人,然后你跟交警说:嗨嗨我没有驾驶证,没有责任 。罪加一等。[/size]
[size=4]10,老人购买了单项服务:一日三餐喂饭。交付的养老费用3700-4000元每个月。众所周知:购买这项服务,就是担心老人因为吃饭过程有危险,不单单是送饭喂饭收拾碗筷。在此护工喂饭过程中把老人噎死,你没有责任?[/size]
[size=4]暂且说这些吧。就颐佳苑噎死老人这个事故,不单单是担全责的问题,安眠药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彻查,不要把伸张正义的,有事没事就给扣个医闹的帽子,谁家没有父母,谁敢保证自己以后不会去养老院。[/size]
[size=4]最终我们还是要相信党相信法律的公正,法院法官也不是神,也有错的时候,也希望大家理解法官的不易。所以才有了二审,申诉,还有检察院。持续关注吧[/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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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养老院的6天安眠药[/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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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民政局工作人员的这种跟帖就不合适了吧?养老院都承认法院也确定安眠药的事实了,你再这样解释,就,,,,,,,,,,,,[/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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