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5/15 16:00:24
[size=5]近日,即墨多家银行遭到了媒体曝光,其中包括河北银行,兴业银行等。这些银行涉嫌不正当竞争,通过“存款送礼”“存款抽奖”等形式,违规吸引存款。[/size]
[img]/tp/2018/0515/1559016530.png[/img]
[size=5]这是河北银行放在大厅的转盘,并标注了相应的礼品。可以通过存款抽奖和积分兑换的形式领取抽纸、洗衣液、水杯等。[/size]
[img]/tp/2018/0515/1559204590.png[/img]
[size=5]而位于广泰大厦的兴业银行即墨支行也存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桌子上用精美礼盒包装的礼品,旁边同样也摆放了一个转盘,并且标注了一等奖、幸运奖等。[/size]
[size=5]在这里小编就有点不明白了,难道银行的工作人员不知道这种通过送礼来吸引存款是违法行为么?如果不知道,作为银行职员连最基本的商业银行法都不懂真的合适么?如果知道,那为什么要做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size]
[size=5]下面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以上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size]
[size=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b]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b],发放贷款。央行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更加详尽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严禁擅自提高利率,或[b]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赠送实物等[/b]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size]
[size=5]2014年9月11日,银监会、央行等多部门发布的236号文件《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确指出:[b]商业银行不得采取通过返回现金或有价证劵、赠送实物等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来吸引存款[/b]。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商业银行存款波动的日常统计监测,按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size]